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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技巧
同学们:
暑期将至,不少同学打算利用假期外出兼职、勤工助学,积累社会实践经验。但是求职路上中介套路、欠薪扣款、高危岗位、诈骗传销以及“招转培”等层出不穷。为守护大家的人身安全,保住劳动报酬,分清全职用工和短期务工的区别,减少劳资纠纷,人社部门为同学们整理了这份务工避坑指南,请大家仔细阅读。
暑期打工既是锻炼能力的社会“实践课”,也是学法懂法的法律“必修课”,同学们在学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更应该尊重契约、遵守用工约定。近期我们发现,部分纠纷因对劳动法规认知偏差、未按约定履行离职程序等原因引发,不仅影响自身信用记录,也占用了公共行政资源。在此,我们倡议大家在务工期间要坚守规范履职原则,遇到劳资问题时,优先理性沟通、依法合规维权,携手企业共同维护和谐有序的暑期用工劳务关系。
一、找工作时
1.法定务工年龄不可逾越。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不得外出务工,任何单位招用童工均属违法行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学生属于未成年工,受到法律特殊保护。
2.远离危险岗位。未成年学生不得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高空、密闭空间等危险作业。对于未成年学生,原则上不得安排夜班。
二、入职时:
3.务必订立书面约定,不轻信口头承诺。无论务工时长长短,都要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协议要清晰写明:工作时段、岗位内容、薪资标准、薪酬结算方式、安全保障、离职结算条款,自己留一份原件,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务必逐条看清签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各项规定后才能签名确认。
4.优先直招入职,警惕层层中介。直接和用工企业对接应聘,谨慎通过劳务经纪人、外包中介介绍上岗,避免中介截留或克扣报酬引发纠纷。
5.坚决抵制押证、收费行为。任何用人单位都无权以保证金、押金、服装费、培训费、体检费等名目收取费用,无权扣押身份证、学生证等个人证件。遇到此类不合理要求可直接拒绝。
6.看清薪资条款,拒绝违法约定。兼职劳动报酬不能低于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月)。“试用期没有工资”“没干满时长不给发钱”“自动离职一分不结”这类条款都是无效的。试用期只存在于劳动合同里,短期勤工助学不存在试用期。
7.主动确认参加工伤保险、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要求就职企业按我省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参保。要求就职企业额外购买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降低务工受伤、患职业病风险。
三、上岗时:
8.按时领取劳动报酬。与企业约定发薪周期,可以日结、周结。实行计件计酬的,计件单价需要提前协商确定。
9.劳逸结合,拒绝强迫劳动。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有权拒绝强制加班、上夜班。
10.做好安全学习与防护。上岗前认真学习岗位安全注意事项,熟知岗位风险与防护措施,按要求佩戴劳保用品,听从指挥和拒绝冒险作业。同时,增强日常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上下班通勤途中的人身与财产安全。
四、离职时:
11.离职一次性结清全部报酬。短期劳务关系结束时,有权要求用工单位一次性结清全部劳动报酬,企业不能以统一等待发薪日、内部审批流程等理由拖延支付。
12.拒绝无正当理由扣款。除依法代扣个人所得税等法定项目外,企业无权以“手续未办结”等理由随意扣减劳动报酬。
13.做好相关证据留存。注意保存工作群聊天记录、排班表、考勤打卡截图、工资转账凭证等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14.远离危险岗位。未成年学生不得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高空、密闭空间等危险作业。对于未成年学生,原则上不得安排夜班。
五、纠纷处理:
发生薪酬争议时,请主动与企业沟通协商,争取内部化解。同时提醒同学们注意:
一是要遵守契约,入职前认真阅读协议内容,确认工作期限和岗位安排,避免随意“试工”后即离职;二是要规范离职,若需提前结束务工,应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用工协议约定提前告知企业,并妥善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避免因“不辞而别”引发争议;三是要合理表达诉求,与企业发生争议时,应优先通过内部协商解决,不宜在未与企业沟通的情况下直接通过网络平台投诉。将劳动争议转化为欠薪投诉,不仅不利于问题解决,还可能影响自身求职信用。
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以下渠道维权:-“江门人社-欠薪投诉邑码维权平台”——扫描二维码即可在线投诉,我们承诺“扫码即办”。
-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向用工所在地人社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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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永远排在第一位。希望同学们提高警惕、理性求职、规范务工,平安愉快度过暑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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